首次明确了团体标准的法律地位,为行业自主开展团体标准工作提供了重要支撑。同时,该法明确了强制性标准的范围,只允许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取消了强制性行业标准和强制性地方标准。要求强制性标准文本应当免费向社会公开。
截至2019年底,国内已有2840家社会团体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注册,覆盖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共发布11285项团体标准,其中农林牧渔相关领域共发布1345项。生物饲料开发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委托北京生物饲料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联合联盟会员单位起草、制定、发布了17项生物饲料产业团体标准,涵盖了生物饲料产品分类、发酵饲料技术通则、植物乳杆菌、丁酸梭菌、酵母培养物、畜禽用发酵饲料、水产用发酵饲料等多个领域。
团体标准源于市场需求,具有天然的市场属性和自下而上的特性,成为众多标准化改革措施中易启动、易参与、显成效、最根本、最具活力的抓手。它们是支撑产业创新驱动、促进产业标准化发展、提升产业标准化治理的重要破局点。因此,培育和发展生物饲料团体标准,加快步伐推动团体标准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对于提升产业服务竞争力、激发市场活力、推进产业经济提质增效升级具有可靠保障。
这些团体标准的制定和发布,不仅有助于规范饲料添加剂的生产和使用,还将推动整个饲料行业的健康发展。随着这些标准的不断完善和实施,我们有理由相信,未来的饲料行业将更加规范、高效,为农业生产提供更好的支持。